教師資格考
教師資格考(教師檢定),是教育部在師資培育制度上的一大變革,若要擔任中、小學及幼稚園正式教師,必須在修畢各類科教師師資職前教育之後,通過教師資格考試取得教師證書,以示完整師資培育課程業已修畢。
在臺灣要擔任中、小學及幼稚園教師,必須在修畢各類科教師師資職前教育之後,通過教師資格考試,取得教師證書,以示完整師資培育課程業已修畢。教師資格考試採一年一考,考試日期為每年6月。應考人通過教師資格考試後,即可至校實習半年,取得證明後參加教師甄試,通過後遂取得正式教師的資格。
大學以上畢業,且修畢師資培育之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並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者,得依證明書所載之類科別,報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。已領有教師證書者,無需參加本考試。
分為幼稚園、特殊教育學校(班)、國民小學、中等學校四大類科。各科別應試科目共4科,包括共同科目2科、專業科目2科。可依個人修畢職前教育證明書及其興趣,選擇報名本項考試的科別。
在臺灣要擔任中、小學及幼稚園教師,必須在修畢各類科教師師資職前教育之後,通過教師資格考試,取得教師證書,以示完整師資培育課程業已修畢。教師資格考試採一年一考,考試日期為每年6月。應考人通過教師資格考試後,即可至校實習半年,取得證明後參加教師甄試,通過後遂取得正式教師的資格。
大學以上畢業,且修畢師資培育之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並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者,得依證明書所載之類科別,報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。已領有教師證書者,無需參加本考試。
分為幼稚園、特殊教育學校(班)、國民小學、中等學校四大類科。各科別應試科目共4科,包括共同科目2科、專業科目2科。可依個人修畢職前教育證明書及其興趣,選擇報名本項考試的科別。
應考資格
★報名日期 每年4月
★考試日期 每年6月
★報名方式 採網路登錄報名資料及郵寄相關報名表件方式並行
★考試日期 每年6月
★報名方式 採網路登錄報名資料及郵寄相關報名表件方式並行
中等學校(國中/高中) | 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者,得依證明書所載之類科別,報名參加本考試。 |
國民小學 | |
公立幼兒園 | |
特殊教育(學前/國小/中等) | 特殊教育學校(班)類科:取得修畢各教育階段別(學前、國民小學、中等學校)特殊教育之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者;如該證明書上未註明教育階段別及組別,應另檢附師資培育之大學核發之相關證明文件。 |
成績計算 | 考試題型採測驗題及非測驗題二大類型,其中國語文能力測驗包含作文。 應試科目共4科,共同科目2科、專業科目2科。 本考試各類科各應試科目以100分為滿分,其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為及格: 應試科目總成績平均滿60分。 應試科目不得有2科成績均未滿50分。 應試科目不得有1科成績為0分。缺考之科目,以0分計算。 |
考試科目
★共同科目
- 國語文能力測驗
包括語文應用、閱讀理解、寫作等基本能力
(採選擇題及作文,配分比例 6:4) - 教育原理與制度
「教育原理」:教育心理學、教育社會學及教育哲學等
「教育制度」:包括與本教育階段相關制度、法令與政策
(採選擇題及問答題,配分比例 6:4) - 數學能力測驗
包括普通數學及數學教材教法;其僅適用於國民小學類科
(分為選擇題及非選擇題,非選擇題包括計算或證明題、問答題...等)
★專業科目
檢定 科別 |
專業 科目 |
題型及 配分比例 |
中等 學校 |
青少年發展與輔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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採選擇題及問答題 配分比例7:3 |
中等學校課程與教學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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採選擇題及問答題 配分比例6: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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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民 小學 |
兒童發展與輔導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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採選擇題及問答題 配分比例 7:3 |
國民小學課程與教學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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採選擇題及問答題 配分比例 6: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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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立 幼兒園 |
幼兒發展與輔導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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採選擇題及問答題 配分比例 7:3 |
幼稚園課程與教學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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採選擇題及問答題 配分比例 6: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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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 教育 學校 (班) |
特殊教育學生評量與輔導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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採選擇題及問答題 配分比例 7:3 |
特殊教育課程與教學 (含身心障礙組及資賦優異組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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採選擇題及問答題 配分比例 6: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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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註】考試題型除國語文能力測驗為選擇題及作文外,其餘應試科目均為選擇題及問答題 |